导读:48平方米的房屋,征收补偿不足48万。当政府突然从补偿款中扣减一笔“土地出让金”要配资,被征收人钱先生彻底懵了——这土地明明是早年自己真金白银“买”来的出让土地,为何如今补偿时却被当作“划拨”土地对待?
48平房屋补偿不足48万,核心争议浮出水面。
四川绵阳的钱先生在某小区拥有一套48.55平方米的房屋,国有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。但多年以来,他凭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明,一直在此稳定经营。2020年11月,当地政府一纸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》将这里划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范围。
漫长的等待后,2023年11月,区政府作出的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》却让钱先生心凉:货币补偿仅47万余元。若选择产权调换,他仍需倒贴差价。一套经营多年的房屋,置换后竟可能“越换越小”?钱先生断然拒绝签字,并在拆迁律师的协助下,于2024年5月诉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,要求撤销该补偿决定。
核心矛盾已然清晰:这块被政府认定需扣减土地出让金的土地,性质究竟是“出让”还是“划拨”?这直接决定了数十万补偿款的归属。
法庭激辩:二十余项证据被逐项击破
面对诉讼,区政府自信满满地抛出三组二十余项证据,试图证明补偿决定的合法性。然而在拆迁律师的精准质证下,这份看似严密的证据链瞬间千疮百孔:
评估选定程序“无公证”埋隐患:区政府无法出示评估机构选定现场的公证书,直接违反了《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的硬性规定。程序正义的缺失,让评估结果从一开始就蒙上阴影。
两份评估报告上演“变形记”:钱先生收到的评估报告编号,竟与区政府最终采信的版本不一致。关键报告未经合法送达,剥夺了被征收人提出异议的权利,程序正当性荡然无存。
土地性质“偷梁换柱”要配资,补偿款凭空蒸发(核心违法点)
补偿决定中最致命的一刀悄然砍下:区政府无视钱先生持有的“出让”性质土地权属证明,擅自将土地按“划拨”性质处理,强行扣减了1%的房价作为“土地出让金剩余价值”。
这记“暗招”影响深远:不仅房屋价值评估被削,连按比例计算的“购房补助”也随之缩水。一纸权属证明分明在手,补偿时却遭“指鹿为马”——这成为压倒补偿决定合法性的最关键证据。
经营损失遭“选择性失明”:房屋虽登记为住宅,但钱先生多年合法经营的事实有营业执照为铁证。依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,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完全无视,显失公平。
产权调换方案如同“雾里看花”:若选择安置房,具体需补多少差价?其他补偿项目如何计算?决定书语焉不详,导致钱先生根本无法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。
法院判决:程序实体双重违法,必须重来!
2024年12月19日,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庄严判决((2024)川07行初37号):
确认程序违法: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存在严重瑕疵;
痛击核心错误:按划拨土地扣减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直接侵害被征收人财产权;
撤销补偿决定:责令区政府三个月内对钱先生的房屋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。
一锤定音:政府试图在出让土地上“找回”土地出让金的操作,被法律坚决否定。法院的判决不仅维护了钱先生的利益,更清晰划定了权力行使的边界——任何试图在补偿上“缺斤短两”的行为,终将在法律的“显微镜”下无所遁形。
律师手记:补偿决定诉讼,没有“重点突破”,唯有“全面围剿”
本案胜诉关键,在于拆迁律师对数十份证据的“无死角”审查。拆迁律师特别指出:“征收补偿决定诉讼,是被征收人权利保障的终极战场。它直接决定你最终能拿到多少钱、换到什么样的房。此战若败,基本大局已定。”
拆迁律师总结出两条“铁律”:
切忌“单点突进”:仅抓住一两个自认为的“致命”违法点远远不够。征收决定如同一张细密的网,任何一条线的断裂(如本案中从评估程序到土地性质再到经营损失的多点违法)都可能导致全盘皆输。必须进行地毯式排查。
“求上得中”是现实策略:追求完美胜诉(“求上”)——即法院完全支持诉请撤销决定。即便法院最终仅采纳部分理由(“得中”),也足以达到核心目的。若目标仅定在“得中”,一旦主要观点未被采纳,则可能满盘皆输。
当48平米的房屋与48万补偿款之间横亘着名为“土地出让金”的扣减时,法律的天平最终倾向了真相与公正。此案犹如一记警钟:在房屋征收这场关乎身家的博弈中,政府的每一个数字、每一项程序,都可能埋藏着需要被“显微镜”检视的玄机。被征收人手中最坚固的盾牌,始终是法律赋予的知情权、参与权与寻求专业救济的权利。
唯有手握法律武器,在专业指引下细察秋毫,才能在拆迁巨浪中守住属于自己的方寸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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